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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詹鵬飛)今年8月2日,白雲區白雲湖街大朗經濟聯合社枝園南街十巷8號的一棟村民自建樓房(屬於原址拆建),發生了3名作業人員在化糞池內中毒窒息的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80萬元。
  25日,市安監局公佈了這起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事故中,屋主違法發包自建房建設工程,包工頭冒險作業盲目蠻幹,致使悲劇發生。事發地所屬的大朗經濟聯合社被問責,大朗經濟聯合社分管村建、國土工作及負責國土、城管工作的兩名村幹部也被問責。
  事件??
  村民化糞池作業中毒死亡
  事發當日,包工頭陳某帶領大兒子和老鄉劉某,從大朗村另一棟由其承包施工的村民自建房工程的工地收工後到達了事發現場。隨後,陳某搬開了事發地化糞池入口水泥蓋,隨即下到化糞池內拆除內部的模板,接著陳某的大兒子也下到化糞池。不到2分鐘的時間,在一旁的陳某妻子曾某聽到化糞池內有東西沉重倒下的聲音,於是馬上呼叫,並央求準備進入化糞池的劉某下去查看。劉某進入化糞池後不久也沒有了回應。
  曾某清意識到3人可能發生了事故,便跑出去呼救,併在群眾的幫助下報了警。隨後,大朗經濟聯合社治安員、屬地派出所民警、120救護人員和消防人員聞訊陸續趕到事故現場,消防人員將陳某、劉某及陳某兒子等3人從化糞池中救出,但3人因中毒窒息證實已當場死亡。
  原因??
  違法施工冒險蠻幹釀悲劇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確認,該起事故是一起違法發包村民自建房建設工程、違法施工、冒險蠻幹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其中,事故直接原因是包工頭陳某在組織施工人員進入空氣不暢、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化糞池作業前,沒有採取通風、送風等防護措施,導致化糞池內存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下去作業時,又沒有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導致其本人、大兒子和劉某先後進入化糞池後中毒窒息死亡。
  另外,調查組認定,屋主劉某違法發包自建房建設工程及包工頭陳某違法承包建設工程也是釀成悲劇的間接原因。白雲區白雲湖街大朗經濟聯合社管理工作不到位是事故的另外一個間接原因。
  問責??
  屋主涉嫌犯罪村官監管失責
  調查組認為,陳某及劉某行為涉嫌構成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立案查處,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由於白雲區白雲湖街大朗經濟聯合社作為轄區村民自建房建設工程的管理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劉某違法發包自建房建設工程、陳某違法施工等違法行為。調查組建議,在白雲區人民政府的監督下,由白雲湖街道辦對大朗經濟聯合社進行通報批評,並責成大朗經濟聯合社作出深刻的書面檢討,對大朗經濟聯合社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另外,大朗經濟聯合社分管村建、國土工作及負責國土、城管工作的兩名村幹部也被問責。  (原標題:3人化糞池死亡 2村幹部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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